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推薦202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實施細則
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24〕49號)、《關于做好推薦202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為了保證本屆推免生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推免工作小組
為了加強對推免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負責推免工作的領導和實施。工作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陳祥軍、錢文彬
組員:王璐璐、唐胡浩、齊子通
秘書:王 瑩、馬博博
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對學生綜合測評、獎勵加分進行審核鑒定,組織公開答辯,確保綜合測評、獎勵加分項目的真實性。
專家審核小組:陳祥軍、唐胡浩、齊子通、庾華、秦熠、章長城、劉麗娜
二、名額分配
我院今年共18個推免名額,根據學校最新文件精神,堅持引導與激勵原則、服務國家戰略原則,綜合考慮一級博士點建設、國家急需專業建設、考研升學情況等因素,各專業分配名額如下:
民族學:6人;歷史學:4人;文物與博物館學:4人;社會學:2人;社會工作:2人。
候補名額:社會學2人;社會工作2人。
三、推免工作時間安排及要求
1.9月8日,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和專家審核小組,在線上及線下公示學院實施細則,廣泛宣傳,組織動員本院2026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積極申報。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的組成及實施細則(紙質及電子檔)報本科生院備案。
2.9月9日8:00-17:30:學生在教務系統師生端進行網上報名,提交《中南民族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教務系統生成)紙質檔及各項獎勵加分項的原件及復印件至輔導員處,申請特殊人才的學生提交相應的紙質申請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材料者視為放棄推免。
3.9月10日,學院審查申請學生的資格、計算學業成績、組織綜合測評、認定獎勵加分等。如有特殊人才,在9月10日,將審核通過的特殊人才申請表報本科生院,并附支持材料及獎勵分項目材料復印件,公示申請特殊人才的學生的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
學業成績的有效時間截止到2025年9月8日(從9月8日至推免工作結束這段時間,不處理本科生成績錄入、置換、認定等相關事宜),各項獎勵加分項目的有效時間截止到2025年9月8日。申報獎勵分項目的學生須簽署《獎勵加分申報材料誠信承諾書》,獎勵加分項目由學院初審后匯總,并填寫《中南民族大學2026屆推免生獎勵加分項目匯總表》后統一至相關單位進行復審,表彰類獎勵分由團委負責,學科競賽類獎勵分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參軍入伍情況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赴國際組織等實習情況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學術論文及發明專利獎勵分由科學研究發展院負責。
4.9月10日下午14:00在5F-111會議室進行綜合測評答辯,提交申請材料的學生均需參加綜合測評,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所有學生需提前準備3分鐘的PPT。申請了獎勵加分項目的同學需要在PPT中有所體現,并在答辯時呈現獎勵加分項目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5.9月10日—9月12日:學院按核實后的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以及獎勵分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初選名單,并線上線下進行公示。學生如有異議需在此期間實名向學院遞交書面材料反映,學院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6.9月12日,學院將最終擬定的推薦(含候補)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本科生院。
7.9月13日-9月19日,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名單,并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被實名舉報并經查實為不合條件或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從候補人選中依次遞補。
四、推免生報名資格條件及獎勵分具體計分辦法詳見《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24〕49號)。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嚴格執行《關于做好推薦202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附件5的規定。
綜合成績由學生的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和獎勵分成績組成,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學業成績×85%+綜合測評成績×7%+獎勵分成績×8%。
1.學業成績為學生培養方案有學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課程的平均成績,換算公式為: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
2.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包含專業素質(A1,包括專業基礎和創新創業能力)、科研素質(A2)、政治思想素質(A3,包括政治學習、思想品德修養、參加集體活動表現等)、身心素質(A4,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等。綜合測評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總成績=A1*10%+A2*35%+A3*35%+A4*20%。
3.獎勵分成績總分為100分,換算公式為:獎勵分成績=獎勵分之和÷15×100。按照一定標準對獲得表彰、獲學科競賽獎項、參軍入伍情況、赴國際組織實習、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獲發明專利的學生給予獎勵加分,6類獎勵中每一類只取一項最高獎勵分,且各項獎勵積分累計不超過15分。
4.學生各項成績一律保留兩位小數。
六、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要求,推薦和接收兩個階段的工作互不交叉,獲得推免資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階段的規定時間登錄“推免服務系統”自行決定填報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各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推免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經發現,將嚴厲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的責任。
(三)學生登陸個人教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學院利用教務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文件為準,解釋權歸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2025年9月8日